更新时间:2022.11.08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的要件是:合同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当事人是虚假的意思表示;法定其他无效要件。合同可撤销要件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法定其他情形
民法典中可撤销合同有: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
1、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如果符合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
一方想要撤销婚姻的,需要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申请撤销婚姻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因对方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
不可以上诉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因为婚姻无效的法律效力,自人民法院作出无效判决时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 (1)可撤
冒名顶替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效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冒名顶替的婚姻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
口头胁迫结婚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需要看是否具有构成胁迫的条件,具体是: 1.须有胁迫的故意; 2.须有胁迫行为; 3.须受胁迫人同意结婚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一般来说是不直接予以撤销的,对于这类仅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登记可当作行政瑕疵处理,因为仅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登记行为事实上并没有违反婚姻登记双方的结婚意愿,而且对男女双方的实体权益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可以当作行政瑕疵对待,认
在我国若是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要依据对方当事人在知道后一年内是否申请撤销婚姻以及其精神病是否已经治疗好而定。如果已经治好的就不属于无效婚姻或者对方当事人知道后未申请撤销的,其婚姻也属于有效的。
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而是属于无效的婚姻的情形。任意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