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借款合同担保时效,由担保方式来定,具体如下: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未约定的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保证责任的消除; 2、在连带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欠款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但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早于或者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就是担保期限。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担保权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决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 做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有: 1、与主合同无牵连;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担保权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决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 做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有: 1、与主合同无牵连;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
1、民间借贷的担保失效时间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自行约定,但是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则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因此民间借贷担保时效时间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
1、民间借贷的担保失效时间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自行约定,但是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则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因此民间借贷担保时效时间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
债务人向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起诉时效是3年,从债务人不还款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