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行政复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仅是交通管理部门就交通事故所做出的书面情况说明,不是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其不服的,不能复议,只能通过向上级申请复核。
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确定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一般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是可以取车的,因为扣车就是为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而后确认双方事故责任,法律上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就可以取车了,公安机关会通知的。
车祸责任认定书不给赔,受害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当事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可以取车。为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发生车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可以拿。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认定书送达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申请书上应写明复核的请求及其理由、证据材料。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书面的申请后,必须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分为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是行政行为,对其不服只能通过向上级复核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直接诉讼。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一般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于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直接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但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取车。 2.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调查结束后,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