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对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建议约定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
举报建筑工程质量的方式是:如果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向物业公司,由其维修或通知施工单位维修;如果是在建工程的,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举报,无法解决的再向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举报。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质量保证金是需要进行退还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年限规定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寿命;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渗五年; 3、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热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质保期是: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质保期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的质保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的质保期为5年。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技术质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有: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质量评定单;质量事故处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洽商记录竣工图;测量复核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最低两年。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