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一类区片范围:腾越镇(除原勐连乡范围)、和顺镇,平均补偿标准为47060元每亩。 2.二类区片范围:中和镇、荷花镇、猴桥镇、滇滩镇、明光镇、曲石镇、固东镇、界头镇、马站乡、北海乡、清水乡,平均补偿标准为36940元每
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1.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3.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4.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
关于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的问题,国家征用土地的果树赔偿标准,每亩最多不超过8万元(含8万)。 鲜果类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树龄小于2年的,每株补偿30元; 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 树龄3-6年以内(含6年)每株28
高铁征地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我国对土地征收补偿还是按最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例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全市征地补偿标准统一按耕地年产值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耕地年产值的25倍合并计算,具体标准为: 1、城区按规划60平方公里范围内,征地标准为每亩6.656万元(含赔青费),不分地类。 2、除城区范围外,其余乡镇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
河北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
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
征地补偿的标准的规定是: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予以及时足额补偿,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