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行为人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
没有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规定的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为:行为人有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以及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等行为的。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成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存在直接故意; 2、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3、行为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行为侵害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
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条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为: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正确表述因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行为人犯本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