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二审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监外执行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情形之一的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犯人具有法令所规定的某种情形而暂时改变处罚施行方式,在监狱外施行处罚的一种轨制。被判刑的犯人,因为有适宜收监的特殊因素,所以按照相关规定,犯人有所居住地区矫正机构代为执行。但是对于死刑或者死缓的犯人,统一收监执行。犯人在监外
监外执行是指变更犯罪分的刑罚执行地或者执行方式。监外执行并不是任何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的,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如犯罪分子是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分子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在外面就医、犯罪分子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等。但是犯罪分子虽然有严重
暂予监外执行的时间可以抵刑期的,监外执行一天即相当于在监狱服刑一天。但如果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或者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处理:将会被收监进行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并且会根据其新所犯罪的罪名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并且犯罪嫌疑人再也不会获得监外执行和减刑的机会,只能够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监外执行期满后若是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通知批准机关。批准机关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后,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