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精神损害赔偿,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侵害他人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是: 1、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
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具体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3、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4、交通费; 5、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6、丧葬费、被扶养
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有: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 2、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补偿费、受害
旅游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旅游损害范围包括约定赔偿。在旅游合同中对赔偿范围有约定的,如果发生了旅游服务损害,一般均应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游客加以赔偿。如果旅游合同的约定显失公平,作为受害方的游客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二)旅游
1、精神痛苦的赔偿,它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一般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权人赔偿伤者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看病用药的医学治疗费、请人照看病人的护理费、耽误工作的误工费,伤者达到致残程度的话还要承担辅助器具费和致残补助金,造成伤者死亡的还需支付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犯名誉权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 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近亲属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