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其过错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离婚时无过错一方由此所受的损害,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坏赔偿制度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出现。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是指配偶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 2.行为人存在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条件是: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 有效填补了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空白,而且也改变了以往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相互混淆的混乱局面。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
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夫妻双方离婚。这里的离婚不仅包括判决离婚,还包括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没有协议的,并不意味着放弃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协议离婚生效后,无过错方仍可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判决离婚的,无过错方需要
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夫妻双方离婚。这里的离婚不仅包括判决离婚,还包括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没有协议的,并不意味着放弃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协议离婚生效后,无过错方仍可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判决离婚的,无过错方需要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作用: 有效填补了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空白,而且也改变了以往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相互混淆的混乱局面。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为: 1、损害赔偿提出的主体为离婚双方中的无过错方; 2、双方离婚系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的,一是重婚;二是与他人同居;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是其他重大过错。符合上述两条要件的,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提出损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前提是夫妻离婚。这里的离婚不仅包括判决离婚,还包括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如果没有约定,也不意味着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协议离婚生效后,无过错方仍可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判决离婚的,无过错方需要在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的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