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
1、依职权的和须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划分标准是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前者指行政机关不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直接依职权采取具体行政行为;后者则需要经过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羁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可以撤销的,当事一方利用对方的危困状态而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撤销,其效力是可撤销的。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
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他可撤销行为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其他法定
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将显失公平结果的判定限定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关于显失公平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从尊重权益受损方意思自治的角度,将其规定为可撤销的
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分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达到一定年龄的人,有资格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具备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达到一定年龄的人,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达到一定年龄的人,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如下: 1、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建立,一方或双方或多方的意思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2、根据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根据当事人是否需要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不
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
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四种,分别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显失公平的定义,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 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