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期是一年半。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法定案件,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的,可以延长二
犯罪嫌疑人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
犯罪嫌疑人逮捕的期限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重病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超期羁押的处理办法是:由国家对其进行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生活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终结的,应当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最长羁押期间并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进程来确定。 对于侦查羁押期间的确定: 1.一般二个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
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拘留羁押期限最长为一个月零七天,侦查羁押期限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