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行政强制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前者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而后者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强制其履行。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不可以直接上诉的。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要求行政机关的自行强制执行必须由法律设定,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此规定限缩了行政强制法实施前授权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强制执行探视权是可行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
行政裁决能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
可以,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法律规定的除外。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诉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的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诉讼。但是上述行政相对人一般需在六个月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拆迁并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以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而拆迁不在该范畴内。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