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
申请工伤鉴定遵守以下规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材料;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其他。
职工发生工伤后,先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该认定之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结果。之后,存在劳动能力障碍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向工伤保险基金要求支付以下费用: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其他。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工伤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
工伤复发申请二次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复发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司法伤残鉴定,办案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申请司法鉴定;其他。
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是:首先劳动者递交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材料;专家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等级。
发生工伤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做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