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发生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工伤
工伤申请认定时间: 1、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申请; 2、用人单位未申请,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如果发生工伤情况,在认定为工伤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申报和认定: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后的劳动能力如何鉴定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是确认为工伤后立即申请伤残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残疾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时,申请人应到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但是,在申请残疾鉴定之前,应该首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一般
工伤复发的鉴定方式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该带上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农民工可以在一年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而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有效的诊断证明等。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由单位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准备好上述材料,自行向劳动局提出申请。
1、申请确定工伤的流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还应提交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派工单”、“出差通知书”等等具体文件。 3、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