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的进行: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工作交由社会团体组织医学会来进行。医学会有三级,其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具体分工为: 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
医学会是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主要机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再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为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不会被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4、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
医疗事故鉴定中心所走的程序为: 1、先由患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和理由,再由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进行提问,必要时,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专及答辩等进
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的依据。流程如下:1、患者本人或者患者家属,有权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2、经医疗机构与患者方协商处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由双方共同向鉴定机构提起;3、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的,医疗事故鉴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如下: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以及医疗事故等级等法律规定的应该注明的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医疗事故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鉴定的,会将该事故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时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共同委托负责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标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