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规范拆迁行为的规定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国务院文件等。在这些文件中,可以总结出被拆迁人的如下权利: (1)知情权:即征地批文或者征收决定作出后,拆迁人应就拆
房屋拆迁时的补偿都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
房屋拆迁一般需要五个环节: 一、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二、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
企业拆迁主要涉及到以下流程: 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4、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5、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拆迁补偿的标准主要有;房屋的价值补偿、被征收人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会低于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根据实际花费的来补偿。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实施拆迁安置的方式如下: (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征地拆迁可由开发商完成。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商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没有房产证遇到拆迁的,如果房屋主人是房屋的所有人的,房管局有备案登记的,则可以依法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等补偿费用;但如果是违法建筑或不是房屋所有人的,则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争议问题。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所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有权举行听证
胎儿不能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因为胎儿一般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