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满足条件可以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是指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
以下情形不得施行强迁: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土地供用方式违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集体土地非法入市;非法圈地,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等。
土地征收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
征地拆迁费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征地拆迁分为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补偿协商、进行裁决、实施拆迁五个阶段。
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 (2)及时维权,不能长期“信访”耽误了起诉期限。
征地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1.不能强制执行,但符合条件可以强制拆迁。 2.法院执行或是强制执行,都可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含其个人财产)进行执行,申请执行后,未执行清楚的,只要不出现被执行人死亡等终结执行情况的,将转为一长期债务,申请人知道其名下有财产时,可随时通知法
现在政府可以强拆,需经过法定程序。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
进行征地的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3、征地审查。 4、征地审核与批复。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的程序: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