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留置送达在直接送达不能完成时可以适用。事实上在直接送达存在困难时,往往可以直接转换为留置送达。具体表现为已经找到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但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送达文书,送达人可以在履行留置送达的相关程序后,将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
1、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
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下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送达文书的,送达机关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主要有: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是在实践当中经常用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场7当天按民事诉讼送达方式送达。主要包括: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移送达和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下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其中,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适用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的情形,适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