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转账支票背书注意事项。如下:1、转账支票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2、转账支票背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3、转账支票背书,支票证明不得记载,不得转让等字样;4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
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如果出票人不允许转让,应在票据正面注明:“不得转让”等字样。如果出票人注明“不得背书转让”,不承担票据付款的责任,但要负担民事债务付款责任,即如果支票失效,要承担原取得支票的债权人相
非转让背书有质押背书、委托收款背书等。非转让背书是指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为的其他背书。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1,单纯交付。 单纯交付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付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我国《票据法》对无记名票据和空白背书均不予承认,因而单纯交付的票据转让也就当然被禁止。《统一汇票本票法》虽不承认无记名汇票,但允许空白背书,因此该法对空白
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根据《票据法》规定,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现金支票签发流程: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提示付款。 3、领取现金。 4、挂失止付:现金
现金支票是不可以进行背书转让的,仅转账支票可以由所有人进行背书转让。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 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
票据背书的注意事项: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