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追究刑事责任,是指通过侦査、起诉、审判活动,查究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消除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按
传播性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严重性病的人;
传播性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严重性病的人;该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传播性病罪的性病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继续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另外,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等。 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2、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性病罪一般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具有严重传染性的疾病,从而实施了卖淫、嫖娼等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触犯了传播性病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会被法院判处管制,
传播性病罪量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国际上公认的性传播疾病有20多种,我国卫生部门提供的资料中鉴定出10多种性传播疾病。其中卖淫和嫖客只有在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才能构成传播性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