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不可以撤销,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后悔了,可以复婚,复婚后会收回离婚证。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离婚登记需要的程序: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到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夫
现在登记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程序有: 1、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进行审查; 2、审查,审查通过的进行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3、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
结婚一般有三个流程: 1、申请时,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3、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立即登记,发给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离婚登记的程序是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进行说明。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撤销是:申请人变造虚假材料、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收回离婚证;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离婚登记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可以进行复婚。复婚的方式是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
离婚登记一般不得撤销。但若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请求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结婚的,受害人有权自法定撤销权行使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