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商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如果男女双方构成了事实婚姻,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
婚姻中的一方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需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婚姻中的一方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需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需要看案情,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
现在事实婚姻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其次,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
事实婚姻配偶的继承方式:若为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是可以认定为有婚姻关系配偶之间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对方的遗产,在1994年2月1日后发生的事实婚姻,没有补办结婚证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能认定有婚姻关系,配偶之间没有继承权
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有继承权。只有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才按事实婚姻处理。一般情况下,没有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只能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男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只有进行了结婚登记的配偶才有继承权
同房分居一般是不算分居的。根据相关规定,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不共同居住;同房分居的不属于分居。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
解除夫妻关系时,形成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以协商方式分割财产。同居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保管合同属于单务合同的范围,同时也可以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