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离婚解释如下: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但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的,中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实施婚姻的当事人想离婚的,应当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起诉离婚,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事实婚姻的存在,否则法院将被视为同居关系,同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未婚同居一般是不犯法的,但这种同居关系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除非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同居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会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男女双方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但是如果是与明
未婚同居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 1.如果自己虽然未婚,但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构成重婚罪,属于犯罪行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同居的,不论幼女是否同意皆构成强奸罪,属于犯罪行为,会被判刑。 3.如果
未婚同居是否违法,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第三人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是一种违法但不犯罪的行为; 2、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不单违法而且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3、如果均没有配偶的两个成
婚前同居不违法。不是非法同居的话,那么婚前同居就不违法,但是这种关系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同居的双方都没有配偶,那么法律是不会干涉双方的同居行为的。但是如果同居双方或其中的一方已经有配偶,那么这种同居行为就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会触
一方婚姻破裂没有离婚与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特别是现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规定毫无疑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未办结婚登
对于事实婚姻中夫妻相互间的继承法律关系,首先依照继承人的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即配偶系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此处的配偶应当包括事实婚姻关系情形下的配偶。因此,事实婚姻的配偶可以继承对方的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事实婚姻协议离婚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携带补办的结婚登记证书,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事实婚姻,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若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应当先补办结婚登记,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事实上已经构成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段婚姻关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