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条件: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
不报安全事故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2、犯罪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安全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侵害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安全事故“负报告职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由下列要件构成,即主体是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的监管制度。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如下: 1、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行为侵害了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3、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4、行为人负有报告职责而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
四个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是: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情形。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