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告知消费者自己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在消费时索要发票,运用维权渠道。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是: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学校和有关
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有: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原则、交易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社会监督的原则。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假货处罚的规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具有以下类型的权益:1、安全保障权,购买、适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权安全的权利;2、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3、知情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在交易时获得公平交易的条件;5、其他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消费者权益法的作用如下: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 (二)保护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
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