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经过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刑十年的罪犯是否能够减刑还不一定,减刑是需要符合
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减刑也是有一定要求的,首先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然后要认真遵守规则,接受改造教育,有悔罪表现等,才能够减刑
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在服刑期间适用减刑的,可以减去多少刑期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决定,最高则可以减去五年。《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起码在刑期一半以后,也就是十一个月以后,才能申请减刑。最多减刑十一个月,实际上达不到。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一、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罪犯靠减刑最多可以减到一半。 减刑的期限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理论上最多可以减五年半。一般就是减个两三年这样,表现好,积极服从管理,好好改造。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因此,如果判决十四年的话最少要执行七年。
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
十年减刑最多可以减五年。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遵守监狱规则、对社会国家做出重大贡献或有立功表现等,都可以予以减刑,但是有期徒刑最多能减原判刑期的一半,同时被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人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即18个月。按照减刑的有关法律规定,实际刑期不能少于原刑期的1/2。又根据法律规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所以,判决一年半,必须先执行满一年,最多可以减去剩下的半年刑期。但是,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判刑5年减刑的不能少于原判的二分之一刑期,也就是说最多减两年,具体怎么减刑,减多少刑,需要看法院怎么判。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
判刑四年一般能减最多两年。因为法律规定减刑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