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应该寄给原审法院。法律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3、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4、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
诉讼中止一般是指,在诉讼的过程中,因为出现了让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进行的法定事由。因此,需要等法定原因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程序的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一方当事人已死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需要等继承人决定是否参加诉讼;如果一方
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后来参加诉讼的原告也应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若不赋予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其很有可能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牺牲品。因此,有必要赋予第三人管辖异议权。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
一个案件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被驳回,还有一次上诉的机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法律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只能提一次。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一次上述,上述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除非有特殊情况。因此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