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
申请财产保全的方法是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向有关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的时间可以是诉讼前也可以是诉讼中或者判决后执行前。对于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
申请保全财产的方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是: 一、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
起诉债务人时,如果情况紧急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被申请财产线索等材料。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之后,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目前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作出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
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当事人提出书面的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对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
1、债务人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能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是债权人,而债务人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人。 2、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在提起诉
债务人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理由如下: 1、债权人一般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而债务人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人; 2、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
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以口头方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应当提交: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