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四川省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7个月,二级残疾为25个月,三级残疾为2
工伤的赔偿数额依据伤残等级来定,最严重的就是一级伤残,一级伤残人员将会退出岗位,每个月领取本人原来工资的90%作为伤残津贴,另外,工伤保险还会一次性支付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轻的伤残等级是十级,可以领取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是: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是: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x70%x人数x天数;
除了非工伤死亡的情况以外,其他的非工伤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用承担赔偿的责任的。职工不是工伤是不可以得到公司赔偿的赔偿金的,如果通过专业部门的认定,职工受的伤不是工伤,则单位因为不存在过错,所以是不需要承担赔偿经济赔偿金的责任的。这时通常是由致
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亡职工亲属应得的赔偿标准为: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抚恤金,用于供养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按比例发给,总和不应超过职工本人工资; 3、一次性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亡职工亲属应得的赔偿标准为: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抚恤金,用于供养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按比例发给,总和不应超过职工本人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及工伤赔偿标准:法律规定工伤鉴定标准按照伤残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到十级,一级为最重,十级程度最轻;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赔偿费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
职工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与标准是: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