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收到工伤保险的报销申请后,应当这样记载:向职工垫付医药费的: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其他。
门诊费是在做工伤认定后和住院费一并报销,做伤残鉴定是在申请认定工伤后。第一步:前往医疗机构治疗,第二步:申请认定工伤,第三步:鉴定劳动能力,第四步:审核发放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需满足工伤认定才能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的手续如下: 1、二十四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报告; 2、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诊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部申请工伤认定;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工伤保险不是一定能全部报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只能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如果超出该规定部分的,不能报销。
例: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1、需要在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2、原始发票; 3、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 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定点医院垫付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向定点医院付清自付比例后,由定点医院向大额医保办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在转诊医院就医的,由于其大额医疗费由个人先
工伤保险可以报销以下项目: 1、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不能自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3、住院伙食补贴; 4、统筹区域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5、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设备所需的费用; 6、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的
①发生医疗费用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清单; ②病历的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出入院证明;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工伤认定书(原件); ⑤工伤人员情况审核表; ⑥伤残人员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伤残等级评定表(原件); ⑦死亡人员还需要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依法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符合国家及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的等条件。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