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期间期间的计算方式为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行政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方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行政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后过期。但对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如果已经超过二十年,而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五年的也会过期。
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
计算行政诉讼期间的方式: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期间不会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
行政诉讼法中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六个月。当事人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如果当事人是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的有效期是不超过二十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他案件则是不超过五年。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的期间的计算方式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期间规定,具体是: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