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一般情况下,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概念通常是,在征兵工作过程中,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到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罪犯,一般公安机关都会立案追诉,法院也会给予刑罚。
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应这样认定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具有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征兵工作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征兵
征兵工作中因私人不正当行为,接送不合格兵员的嫌疑之一,应立案追诉:(1)接送不合格特殊条件兵员1人以上或普通兵员3人以上的;(2)战时发生的;(3)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接送不合格特种条件兵员一名以上或者普通兵员三名以上的; (二)发生在战时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
征兵工作中因私人不正当行为,接送不合格兵员的嫌疑之一,应立案追诉:(1)接送不合格特殊条件兵员1人以上或普通兵员3人以上的;(2)战时发生的;(3)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指的是行为人编造事实,作不实的告发,意图诬陷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诬陷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2、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3、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
私闯民宅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不遵循法律规定,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在房主的要求或者相关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执迷不悟;拒不离开,给房主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隐患,并影响房主的正常生活。 2、不遵循法律规定,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并且在入侵期间对房主住宅内的
网络诽谤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编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用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有:1、同一个诽谤信息在网络被点击及浏览的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诽谤信息被转发的次数达500次以上的;2、因诽谤信息在网络传播,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