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私自签的拆迁协议无效。 1、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那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应当由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如果委托关系不是有效的,那么这份协议效力待定,其他部分产权人可
因拆迁协议引发的纠纷,提起行政诉讼有时效,时效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
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合同协议成立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无效人口所签协议不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故无效。
拆迁协议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无效人口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当事人不具有签约能力的、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应作无效处理,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等。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仍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可以,但要经过双方同意。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拆迁协议的法律特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拆迁协议添加名字需要视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因此仅是针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而不能加上无关人员的名字; 2、原则上只能写签订协议人
一般不可以。通常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自然不能因为不想签订了、后悔了等原因去随意解除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订立拆迁协议过程中,均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方当事人采取胁迫、欺诈或者趁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抵税。进行货币安置的被拆迁人重新购买房屋时,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只针对新购房屋总价超出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缴纳契税。 拆迁后购房的,视同将原旧房通过交换取得新房,所以在契税计算上,将购新房的房价与原来旧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