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权放弃和丧失的区别: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
子女在以下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五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第一类是继承人出于争夺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杀害行为,主观恶意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属于永久丧失继承权。 第二类则是继承人通过不正当的行为违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影响遗嘱的真实性以便获得更多的遗产利益,有可能也丧失遗产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被
当继承人有以下行为时,其遗产继承权依法丧失: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动机如何,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二)继承人不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得剥夺继承权; (三)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被继承人可以另立遗嘱,如果没有立新的遗嘱,改成法定继承。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失独老人立有遗嘱的,遗产由其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失独老人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的遗产话,其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就是配偶和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丧偶儿媳是不是继承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 第一:如果儿媳是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表示的指定继承人,那么儿媳就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如果没有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定继承,儿媳并不是继承人。 但如果丧偶儿
继子女死亡继父母能否继承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双方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就互有继承权,在继子女死亡后,继父母有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死亡继父母能否继承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双方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就互有继承权,在继子女死亡后,继父母有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