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对应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的数额要求,本罪的“数额巨大”也应指币值3万元以上或者币量3000张以上。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指以下情形: (1)共同犯罪的主犯; (2)购买伪造的货币后投入市场流通的; (3)以前因犯本罪受过刑事处罚又实施本
依本条规定,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只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关于犯本罪如何处罚的问题,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立案标准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四百张(枚)以上。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是指以
依本条规定,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既遂的判刑最新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主要是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进行定罪处罚的,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的量刑,具体如下: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货币换取货币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的判刑,具体如下: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货币换取货币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