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以下几项: 一、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关于时事新闻。 时事新闻作为一种事实,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作者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作
建筑作品和工程设计图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但是并非所有的建筑作品和工程设计图都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具有独创性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作品和工程设计图才可受到保护。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1.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2.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其他著作财产权。
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也是作品,其作者,即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的制定者,也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等权利,即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但著作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有著作权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可根据不同的合作作品的类型而有所区别: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任何
对于文学、艺术和其他工程技术作品等,只要由当地的登记中心下发的作品登记书,就是属于著作权的,因此作品登记书当然是属于著作权。国家对于著作权有着非常详细的划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是不会发放作品登记书的,只要有作品登记书的证明都是受到了国家认可
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二、在当事人没有特
一般情况下,作者拥有其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作品产生的方式比较特别,或者属于特殊作品种类,著作权的归属则有特别规定。影视作品即属于特殊的作品种类,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有关法律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
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