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股东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是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无法申请法院对公司强制破产。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对中小股东的最后一个救济措施,通过解散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法定情况下才能申请法院解散公司。其余情况下只能通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做出解散决议才能解散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股东司法强制解散请求权是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解散的概念所谓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并逐步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解散的目的和结果是消灭公司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应当通过合法的行使方式进行,需要经过公司的法定程序,并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且借款行为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未通过法定程序,可能会认定为抽逃出资,应当要向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
不能申请公司破产。不少的企业面临巨大的危机,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破产。企业破产程序的启动是由企业法人或者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的,企业的大股东不能够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如下: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对破产企业全面监管,对破产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