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 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
刑法没有集体贪污罪,集体贪污认定为贪污罪,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行为人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处理和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贪污罪的,按照情节轻重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
贪污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有:一是国有财产;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四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集体贪污罪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集体贪污认定为贪污罪,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刑法没有集体贪污罪,集体贪污定为贪污罪,集体贪污与贪污主要体现在主体数量的不同,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故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属于集体贪污。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但两种犯罪的主体略有不同。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较为广泛,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包括了国有公司,事业单位等机关中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虽然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
贪污罪的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从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 4、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 5、受国家机关、国有
贪污罪的主体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贪污罪的对象应当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贪污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