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贪污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又包括公共财产所有权。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是贪污罪的主要客体。贪污罪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贪污罪的主体: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从事国家机关公务的人; 二、准国家工作人员; 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有两个基本特征: 1、贪污罪主体所属
贪污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应为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如果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贪污罪的客体一般会包括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主体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 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
共同腐败犯罪一般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腐败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腐败的意图; 4、共同贪污犯罪分子在共同故意的控制下,相互联系
贪污罪的客体包括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客体包括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