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夫妻离婚后,如果债务属于对方个人的债务,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在离婚之后,另一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够偿还所有债务的话,
夫妻离婚之前一方欠下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与另一方无关,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这一笔债务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如果这一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债务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偿还所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 1、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在医疗诊断护理工作中,医护人员给病人造成的危害结果,且符合法律的规定
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 1、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如果明确是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是享有平等的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且双方对其所持有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另外,如果是双方的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赠与子女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婚姻法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劳动者的津贴是指,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比如,在夏季的
夫妻有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应在离婚时将债务偿清,或者就债务偿还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当然,即使双方离婚时并未偿清债务,也未约定离婚后如何偿还债务,仍然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但是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债权人要求双方偿还债务的,离婚双方很容易
夫妻双方负有债务时可以离婚,但是离婚时要明确债务的分担问题。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
夫妻离婚时,对于双方债务的分配问题,首先依据双方的意思自治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协议约定,那么就由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处理。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其中,在离婚协议里应当载明财产
离婚时,夫妻双方所欠下的共同债务,主要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首先,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债务承担协议,以防止离婚之后产生更多的纠纷。 其次,双方如果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协商的话,可以起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是部分归各自所有。因此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在婚内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该房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夫妻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如果一方在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