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3、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疗护理规范、常规。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的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说明鉴定过程; 4、作出结论,说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医疗事故的等级; 5、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其他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主观性病历资料: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资料原件;2、客观性病历资料:住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医学会可受理的医疗鉴定申请包括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交由的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人民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法医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充分发挥法医学、尤其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化学、法医临床学等专业特点,有助于增加鉴定结论的准确性。法医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鉴定结论更具有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