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如下: 1、行为方式不同。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不作为、不履行职责或者忽视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或者不顾职责的程序和目的随意处理事务; 2、主观方面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过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如下: 1、行为性质的差异,滥用职权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职守; 2、行为方式的差异,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行为,玩忽职守罪多表现为不作为; 3、立案条件的差异,根据相关解释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1、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均属于渎职罪,当然其同类客体也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两罪在客观上有三方面区别(1)行为性质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会受到的处罚: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的重大损失的界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财产性损失和非物质财产性损失。物质财产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财产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处罚,依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此犯罪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最少是判拘役。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低刑为拘役。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实施本罪行为的,属牵连犯罪,按其处罚原则应择一重罪处罚。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量刑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