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故意伤害案件符合缓刑条件时可以适用缓刑。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故意伤害案件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能适用缓刑。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最低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只要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伤害犯罪分子,且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适用缓刑对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故意伤害案件是公诉案件,但如果仅致使受害人轻微伤的,则属于自诉案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
故意伤害罪免于起诉的情形有以下六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
在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属于公诉案件,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不服的,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 1、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2、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收到特赦令特赦,免除刑罚的; 3、故意伤害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故意伤害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5、其他法律
故意伤害罪能假释,但是如果因故意伤害罪已经构成累犯的不得假释。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只有被害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负刑事责任才属于自诉案件,否则属于公诉案件,所谓轻伤害全部由人民法院受理,公安机关无权处理的说法是错误的,如果公安机关只作鉴定结论,既不治安处罚,又不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只有达到法定标准的轻伤或者重伤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立案。犯有故意伤害罪的,应当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重大伤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
在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属于公诉案件,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不服的,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