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一般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构成本罪的既遂,需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给公共财产
一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一般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般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 1、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法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所定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一般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判刑: 1、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法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的危害: 1、滥用职权罪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 2、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则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处本罪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