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无效: 1、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4、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区别如下: 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 2、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3、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具体贷款条格式: 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乙方:___身份证
格式合同明示的免责条款有效。当事人可以约定免责事由和责任范围,以及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免责条款。属于意思自治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有效。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
并不是所有的格式条款都是无效的,有以下三点才会导致条款无效: 1、该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借助格式条款,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者剥夺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
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存在下列情形是无效的: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格式条款有效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
需向工商局报备的格式条款合同如下: 1、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居住物业管理合同,住宅装潢合同; 3、供用电、水、气合同;等等。
格式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条款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格式合同的仲裁协议有效,不因格式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格式条款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
格式条款有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
对于存有争议的格式合同条款,应该按照通常理解来予以解释、认定。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则需采用非格式条款。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