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股东会变更决议的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参加人; 4、会议决议情况。最后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况有: 1、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有效性强制性法律和行政法规; 2、侵犯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合法实体权益的股东大会决议。 由于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本质是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达成的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也就是说,内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 2、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股东会决; 3、侵犯股东法定权利的股东会决; 4、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5、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公司合并需要经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事项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瑕疵股东会决议区分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而决议内容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或程序违反法律的,为可撤销决议。 公司
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股东会决议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有: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实现,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会议主持; 2、会议议题; 3、会议时间; 4、会议地点; 5、会议性质; 6、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7、参加会议人员; 8、股东弃权情况; 9、具体表决结果等。 最后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大会形成决议方式如下: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决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时任何一个股东,无论持股比例多少,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