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为,股东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常指的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经代表三分
股东会议纪要和股东会议决议不一样,股东会决议是对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的情况,会议纪要是对整体会议的记录,股东会决议更具有效力。股东会议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
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股东的救济方式如下: 1、股东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 2、股东可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 3、保留好相关证据;等等。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此项不算特别决议事项); 4、公司的解散和注销。
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条件主要包括: 1、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2、决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3、如果是普通事项的,经半数表决通过; 4、如果是重大事项的,经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股东会议未实际召开,股东会决议又未得到所有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未取得有效代理权限代表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又未得到股东追认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股东会决议上非股东本人签字,且本人也不予认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
股东会决议有以下强制性规定: 1、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实现,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五)扣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