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承诺书不是单务合同,其性质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行为,而非合同行为。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
即逾期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未规定有效期,已超过了合理的时间。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
承诺撤回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的将承诺取消的行为,使其失去效力。在合同承诺期限内,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可以反悔,即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时进行撤回。
迟到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要约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没有规定的有效期,已超过合理的时间。迟到承诺是逾期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可以根据正常情况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没有在要约确定的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如果要约确定了期限的,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并且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即时作出;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
邀约就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
合同中的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事先拟好合同,注明合作信息并向他人发出,希望他人能够签订这份合同,这就是要约;合同中的承诺是指:收到要约的当事人同意签订合同,并作出同意接受要约的表示。合同的要约与承诺是我国商
承诺迟延又称迟到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但因其符合要约的条件,故可视为新要约;承诺因意外原因而迟延者,并非一概无效。 受要约人在
承诺撤回,一般指的是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就会成为新要约。
保管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而非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需要当事人交付一定的标的物或者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成立的合同;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而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所以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