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有六个月的有效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是间接起诉的,即先复议后起诉的,则有十五日的有效期限。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申诉期限十五日,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
普通程序审理时间是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是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活动中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不会超过6个月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条件如下: 1、原告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后过期。但对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如果已经超过二十年,而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五年的也会过期。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审限是四十五日。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一般有六个月,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是十五日。
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对在六个月内依法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是不服复议决定之后起诉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