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条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4、客观上实施了滥伐林木的行为。
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树木2棵的判刑标准:一般按照盗窃的树的价值来计算。如果价值超过800元或者存在内多次盗窃等情形,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
刑事拘留一般十五天左右,特殊情况可以长达三十七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具体可细分为:犯此罪,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具体适用有期徒刑还是拘役的刑罚,由法院视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来裁定。
“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
关于对罪犯减刑一次最多减多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考验期为两年,如果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则会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如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则会在规定期限内执行死刑。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其立案条件是:在林区,盗伐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1立方米至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的,为数量较大,应立案追诉。
滥伐林木罪的追诉标准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追诉时限是五年;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追诉时限是十年。
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在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或者5株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依数量定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可能受到警告、罚款或拘
根据砍伐树木的情况不同,判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滥伐的林木罪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